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以及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放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张某于2018年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经理一职位。公司与张某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3000元,加上岗位工资每月总计9000元。公司未为其缴纳生育保险。2019年张某怀孕后仍坚持工作,同时,按照医院要求按时体检。公司将张某体检事件都算作事假,并扣发事假工资。2020年张某生下一子,产假期间公司一直按照基本工资3000元向其支付。张某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补发产检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
2、经审理,仲裁委认为,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产前检查所需的时间计入正常劳动时间。因此,公司应当按照张某产假前的月工资标准也就是9000元向其发放产检工资。另外,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科技公司未给张某缴纳生育保险,仅按照基本工资3000元支付产假工资不符合标准,应当按照产假前月工资标准9000元补足差额。
3、我国法律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给予特殊保护。除产检,产假期间不得降低女职工待遇外,用人单位还不得解除与处于三期之内的女员工的劳动合同。除非女员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女职工过错情形,用人单位方可单方解除与女员工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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