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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爱青碎尸案图片,中国大案纪实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南京爱青碎尸案图片的问题,以及和中国大案纪实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白银案随着凶犯高承勇判决死刑而让千万民众大快,在这么些被害少女的亡魂终于可以瞑目了。但是,南京大学96年的刁爱青碎尸案却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慢慢让人忘却。偶尔和网友说起,也不过一声叹息!

刁爱青,女,生于1976年3月,是南京“1·19”碎尸案的受害人,此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受害人于1996年1月10日夜间失踪,其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常让人想象的是刁爱青是怎么样失踪的,先看理发一说:被碎尸的刁爱青的头颅在,衣服也在,是否刚理过发被害,要查证不难,可惜官方未表态。我对刁晚上出去理发一说是怀疑的。第一,女生例假时是忌讳洗头的,理发必洗头。第二,刁9号未上课,10号下午未上课,有充足时间去理发,没必要10晚上去理。第三,如果刁理发为真,警方一定可以查到刁理发的地方。那刁最后呆的地方应是这个理发店所在地,而不是网上流传的青岛路,平仓巷,建设路。再者,刁理发后首要做的是返回去洗头或换衣服,因理发后肯定会有不少断发留在脖孑或衣服上。不可能理发后去找人。十号南京的温度很低。如果不是理发,刁很可能是被人约走的,按潜水的说法"宿管老太太记不起谁约走的"。我想这个未到六十岁的老太太,也许真记不起,还有一可能是她未说真话,要么认识来约的人,要么受过警告。老太太不会说谎,记不起谁约走刁的,也就是说刁确实是有人约走的!

还有说法是:周三为元月10日,下午起刁失踪,7号周未刁参加同学聚会未返校,9日为周二,刁整天未上课,有人说刁一整天陪老乡,有人说刁整天未出校门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以本人经历来看,刁被害前几天不正常表现,7号与同学聚会很少说话,9号一整天不上课,十号下午不上课,作为农村出身且走了后门上的大学,至少会很珍惜大学学习的,虽是成教班,但期末考试时多数人还是很用功的。这太不正常。但我未看到这几天警方的调查情况,尤其刁这几次未上课与人的沟通情况。至少,这几次未上课刁不可能一个人呆在某处,也不和任何人倾谈相关话题吧。如果真是这样,说明太不正常了。要逛要买东西白天很多时间,周六周日无课,除了参加同学生日有很多时间,周一到周三刁实际只上了两次均半天的课,也就是说刁8号周一上了半天课,9号全天未上课,10上午上了课。那这么多空余时间刁不可能一个人打发度过,她做了什么?接触的是哪些人?室友也无人知情?除非刁都未回寝室!回了必有问,有问必有答,可惜没有见到此类资料。

还有,1月9号一整天刁都未上课,也是一大疑点。当年的大学期末考试时,无论普通大学生还是成教班学生,对待期末考试还是很认真的。刁周一也就是1月8号只上半天课,1月9号周二全天未上课,她为什么不上课?这一整天她都一个人?有没有出校门?网上有两说法:陪老乡玩,全天在校。若陪老乡,哪老乡?1月7日全天在高中同学南航生日会,有老乡来刁定会与高中同学说,可事实没有!若全天在校,又为何不上课也不出校?冬天天冷,难道一整天在寝室睡觉?若真是这样,肯定刁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难言之隐,难道她预感有祸事即将来临?1月10号下午或晚上挺而走险只身前往想发解?

刁爱青被碎尸拋尸这么多地方,用了好些引人注意的包装物,多次拋尸,公共场合,隐蔽下水道,人来人往的大街校园,能说没一点线索吗?二十多年前,本人也是一个在校的女大学生,入校三个多月,要说进校后因恋爱成伤人害命,我认为根本不可能!虽然那时大学生恋爱现象也多。要说控制对方却不先取性命,也好象无劫财可能。所以本人认为凶手应为熟人。我是这样想的:熟人与陌生人作案的区别:从碎尸来看,熟人作案,要细查尸体舌头,耳朵,心脏这几部分有无缺失或残损异常,尤其情杀。陌生人作案,如此碎尸,细查四肢肌健肉,臀肉有无缺失,因这些肌肉如果去皮,切碎和很多食用动物肉相似,凶手也许做菜自食或给顾客,猫狗吃了。刁尸体切成2000多片,其中隐藏肯定有某东西,其他也切成如食用碎肉,用法也如此。

刁案至今未破,最遗憾的是刁沒有记日记的习惯,如果有写日记习惯,此案若为见过面的熟人所为,定在日记中有所体现,哪怕只言片语!可惜未见官方有找到刁日记一说。不过刁不善言笑,爱看书爱听音乐,却不习惯写日记,有点让我费解!95年前后网络及其他通讯不普及,在大学的女孩有几个常化解无聊的方式:写信,看信,到图书馆或书店看书,听音乐,写日记,去跳舞,找个好友到安静处说心声。可刁爱青似乎没有任何关于这方面的细节描述,在南大三个多月也没有任何可提供较具体刁生活细节的好友老乡和同学,真没有这样的人吗?当年进大学前一二个月多有老乡或相关联谊活动,为什么刁会沒有呢?

很多人认为刁爱青的死是某老师作案,而我认为,作案肯定不是南大的老师。这老师可以是知情者甚至参与了毁尸灭迹,但决不可能是动手杀害刁的凶手,哪怕是过失杀人。九十年的中早期的大学,尤其象南京大学这样学校的老师,要找一个本校的女大学生作妻子是很容易的,哪怕自身条件很差,比如长相平平甚至丑陋,来自贫困农村,兄弟姐妹众多还要自己接济,性格內向或孤僻,年过三十等等。这样的大学老师,要在本校甚至自己任教的女大学生中找一个女朋友,可以说再容易不过。我当年读大学时就有两个女生嫁给了我们的大学老师。而这两个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年,恋情在我快毕业时才公开。这两个女同学很优秀,也漂亮。至少从外观上配这两个老师有余。现在这两对一对在上海知名高校任教,一对在我原来的母校任教。如果说南大后被某未婚老师看上,只三个月时间不至于到爱恨杀人害命的程度,刁也不属于那种短时间让男人痴迷难以自拔的女孩!若说南大被已婚或婚姻不幸的男老师看上,那杀刁更没理由。因为这种男人既已婚或结过婚,可以说是过来人。既使会因某女孩动心,要有求爱的胆量和行动也不是短时间可以做好的。何况还要等刁几年毕业后才能谈婚论嫁。而刁,农村姑娘的本能及她高中同学口中所说的性格,也不大可能进南大才三个月就爱上学校的老师难以自拔。再者,刁若与某老师关系暖昧,女同学中定有知情者,不可能所有的接触都无蛛丝马迹!

不过,我倒猜想,刁的室友中至少有刁失踪的知情者:她们既然会注意刁是生理期,叠好被子好象短时间回,买笔蕊理发,喜欢过作家类的细小事件,却说不出8号上半天课,9号全天未上课,10号上午上课中午后却没有具体真实下文了。失踪9天无人关注过问的一些合理理由。作为同室室友,即使刁有常到外过夜的习惯,1天2天不上课,又因寝室违规用电闹过小矛盾以至不过问关注倒可理解。但长达9天未上课也未回寝室住却沉默让人费解一虽然南大在案发后说该室友反映过刁失踪了没在意之类,明显是怕承担管理松懈與论责问!我记得当年我们女生十人一室,只有一次一女非周末无故未回寝室睡,我们剩余9人足足议论了2,3个小时!这点给人的解释是:要么知情怕惹事情不说,要么多数人讨厌刁爱青!否则怎么会这样?我猜刁在室友中应是一个被排挤的对象,这也可解释刁失踪多日无人过问情況,当年女大学生尤其成教生源复杂,进去的不是家庭殷实也是权贵宗亲,而刁来自穷乡僻野,家贫困自身平凡不善言笑又后来校,被室友瞧不起被排挤是很正常。我当年在大学有一老乡因长得土气穿得土气出身农村被室友排挤,且偏偏其他室友都来自城里市区。以至于这老乡吃饭常到我寝室,有时还流泪说谁谁怎样欺负她。刁是不是也这样呢?

警方说刁爱青失踪后至少还活了几天,那么,什么人会将刁控制后并不急于杀死?杀死后要如此分尸抛尸呢?陌生人一时性起挟持刁并杀刁有可能,但挟持刁应不容易,因为刁是个农村出身1米65偏胖的大姑娘!控制后不急弄死,可排除目的为谋财害命。将刁碎成二千多块,若只为销尸灭迹,应不会有耐心切如此整齐,除非有某种碎肉工具,比如现在切肉通香肠那种机器,当年有吗?若人工操作,必是利用刁肉给人或动物吃才会这样用心!切成这样,抛向南大及周边,又好象不是销尸灭迹。那只能这样解释,凶犯要么恨极刁爱青,让她尸肉横飞,要么恨极南大,让人对南大充湍恐惧和怨恨!

至于碎尸,刁死后用了哪些工具分尸?看不少资料说是这样的:锯一当时南京气温均在2至0下6度,尸体僵硬,锯最方便,一次成型,切口工整,将尸体分成了几大块!军用匕首,锋利菜刀,很可能也是刁致命的凶器。将刁尸骨肉分离,开膛破肚。大塑料盆或大塑料桶,天太冷,手因冷冻不好操作,用开水倒进放了尸块的塑料盆或桶。

对于抛尸,拋尸顺序:头,血衣裤,骨头,内脏,最后拋的应是碎肉。我估计碎肉分开装,凶手一次性带至南大附近,但分成几批拋出,估计2或3天内全部抛完。所有拋出物中,碎肉是最不引人注意的,就是提在手上被人看到,也绝不会让人想到是人肉!所以大排查时仍有碎肉抛出。(曾有这样想法,刁在10号下午某时带离了南京,因为疑犯有交通工具,因11至15号天冷且下雨,所以16日起已经开始拋尸,比如水佐岗一带抛出的东西。18日起开始抛只剩弄得很碎且基本没有人体特征的碎肉,可见凶犯或帮凶已在南大或南大附近)

很多人认为第一现场不可能在水佐岗一带而是在南大附近。当年警方大排查时也如此。因为警方包括多数网民坚信远抛近埋这一原则。我认为正是这一错误导致案子成为死案。除非刁是在校內被害的。我的根据是,南大附近某闹市区路上栏杆上抛有碎肉,明显是从交通工具上匆忙拋路边而撒落的,走路抛人肉应小心防人注意而悄悄抛下,不可能走在大道上隔着栏杆往路边丟。况且第一现场就在附近的话,完全没必要借助交通工具抛,只像平常丟垃圾一样正常就可。再者,南大附近的碎尸无论何时拋出,8小时内甚至很短时间内必有人发现,因为这一带的清洁工清垃圾较勤,加上案发后扔有碎肉拋出,此地频频拋出,如果凶手及第一现场均在附近,他的熟人也应不少,带着人体尸肉穿梭南大及附近,要没人注意或目击几乎不可能。何况白天!只能这样解释,凶手把尸体碎肉多次多地拋在南大及附近,他不怕碎肉被人发现,也不怕别人看见自已,因为他这里几乎没熟人,看见了也不会在意记下,因为他和这里匆匆路过的行人没任何区别。案发后他依然来南大抛尸肉,抛在这里的碎肉切得和食用肉一样每包只有1斤2斤,既使有人看见,也决不会怀疑是人肉。每次拋完了身上带的碎肉可以安全离开,不是没人看见,而是彼此都陌生根本不在意。所以,南大及附近不可能有第一现场。下面我再把现场在水佐岗一带详细分析

水佐岗一带拋出的有:撕成两半的血床单,可能刁爱青十号晚外出带着的双肩牛仔包,死者血衣物,肢解的骨头,內脏,较完整烫或煮过的人头(刁头颅情况:没有右耳,残存根部,面部呈现不同程度的猩红色,脸颊最红,中间次之,皮肤完好,短发),部分碎肉。所拋地点,拱桥下的垃圾堆,某小区下水道。南大附近拋出的有:切成如食用动物肉的碎肉,每包碎肉1两斤或更少,曾经流行的提包,其中只有一包混有指示人体组织的三根指头。拋的地方有闹市区及巷道的垃圾场,南大体育场,附属医院铁门外。比较一下,如果没有那三根手指头,拋在南大及附近的刁爱青尸体碎肉很可能当一般腐坏动物肉处理了。我想凶手这样留下的三根指头应是疏忽漏下,否则刁案更会成为一失踪案。

由此比较,南大及附近拋得有些张扬显眼,水佐岗一带拋得隐蔽。推测前者是拋尸肉在水佐岗拋出之后。水佐岗所拋血衣血床单头颅骨架內脏血腥味浓,也没进一步加工处理,且任何一种都会让人联想到残忍的凶杀案,凶手无论白天还是晚上,不可能带上走很远。当年南京晚上有联防员巡查,白天路上行人多,一旦遇上查到,凶手身份必暴露,与南大及附近抛出切成类似动物肉的安全糸数相差是很大。而且,我认为,南大及其附近的碎肉肯定是十八日晚以后拋的,准确一点说,应是19凌晨3点以后或4点以后拋的,也就是在老太太发现尸肉前1小时左右抛的。老太太轻易看到并捡回家,可见抛的碎肉在垃圾堆较显眼,不是在垃圾捅深处,很可能就丟在地上。但肯定沒被猫狗鼠一类发现,可见留在垃圾堆时间不长就被老太太捡走。其他垃圾堆发现的碎肉也大致如此。

再看水佐岗所拋尸骨衣物地点,拱桥下垃圾场,某小区下水道。水佐岗拱桥下垃圾场不象南大及其附近垃圾场,有时几天无人处理,而下水道,在近年关的寒冬基本没人处理。如果不是案发大排查,是很难发现的。而如果不熟悉水佐岗一带环境,也不可能轻松把这些如此血腥的东西抛出却无人注意。

从拋尸地水佐岗一带和南大校內及其附近来看,我认为可以排除自行车抛尸。多数人认为有车就一定会拋到郊外远处或江河中,而我认为相反,凶犯有车,也许是面包小车类公车,摩托车也有可能,至于自身专用还是借用,不得而知。某栏杆上有碎肉更说明拋尸者有交通工具,如果走路抛,应乘人不备悄悄放下才是。南大及其附近的碎肉应拋下不久均被发现,可见这些碎肉是是同时捎出的,只是不同时间拋出,但我想应在同一天且多数在十点前全抛出,而这几个地方,无论拋哪,都应抛下不久就会被人发现,哪怕是垃圾堆

我猜凶手要么是租房户,要么是住水佐岗非农户或不从事耕种一类的人,没有挖掘土埋东西的工具,而且对更远一点的郊外环境并不熟悉,所以没有房户,要么是住水佐岗非农户或不从事耕种一类的人,没有挖掘土埋东西的工具,而且对更远一点的郊外环境并不熟悉,所以没有埋尸块到土里,也没扔进江河。

再看抛出的物品尸肉:第一件印有上海(旅游)字样,背面印有飞机和长江大桥图案老式灰黑色旅行包,装有碎肉及内脏共5公斤左右,抛小粉桥附近垃圾堆。第二件草绿色帆布旅行包上面印有桂林山水(旅游)字样,背面不详,此包改革开放以前上山下乡知青最爱用,装有装有碎肉及内脏6公斤半左右,也抛在小粉桥附近垃圾堆。第三件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类型款式不详,据知情人称装着骨头7斤半左右,抛弃在南大天津路校门口。第四件是一条印花床单,被撕成两半,一块带有血手印的床单包着头颅内脏部分共3公斤左右,一块包着满是鲜血的衣裤1公斤半左右,都抛在水佐冈附近一小拱桥下垃圾堆,警察后来大规模搜查该小区,却一无所获,令人不解。最后一件是刁爱青的衣服,大红色有黑色配边的外套,包裹尸块部分内脏共3公斤左右,也在水佐冈一小区附近一个下水道出水口发现。这几包共重26。5公斤左右。其他分别是塑料袋装有碎肉抛南大医院小门后0.8公斤。小粉桥附近垃圾堆两包分别0.6公斤,南大体育场树洞0.6公斤,青岛路和南苑西门口,分别0.7公斤,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碎肉有三指头0.7公斤,华侨路工地0.8公斤。还有说一公交站台附近若干碎肉。这些碎肉共6公斤左右,以上共发现刁爱青尸骨碎肉32公斤左右。(顺便说一句:除了骨头,尸肉也就二十公斤左右。把二十公斤肉切成片成块,很多人都可以做到。就是剁成碎肉做成肉丸,一天时间一个人完成也足够。大凡常做过家务尤其经常下厨做饭菜的人都可以。我不明白为什么好多人都说这二十斤左右的碎肉非要一定的专业人才能完成!)刁身高1米65左右,还偏胖,应当有110斤以上吧,假试真被放了血弄死,也不至于这些重量吧?少了哪些呢?身上肌肉?骨头?内脏?我个人认为,刁身上至少有10公斤左右东西缺失,没有找到?凶手已经处理了?那些小袋碎肉我想凶手是一起带上分别抛下的。

l由这天气来看,刁失踪时气温很低,如果是失踪2至3日后被害,那尸块若放室內2至3天必会变质变味,我猜被烫或煮定与这相关。这是1996年1月21日,22日《扬子江报》登出的认尸启事,可见21日前刁的尸块碎肉多数已找到,从网上所有资料,都没提到脚掌,这部位肌肉少,骨胳密,为什么未见?大排查这么短时间跨度广,重查南大附近,但离南大近四公里的水佐岗垃圾场,下水道都排查了,可见警方还是很认真的。南大及其附近的碎肉肯定是十八日晚以后拋的,准确一点说,应是19凌晨3点以后或4点以后拋的,也就是在老太太发现尸肉前1小时左右抛的。老太太轻易看到并捡回家,可见抛的碎肉在垃圾堆较显眼,不是在垃圾捅深处,很可能就丟在地上。但肯定沒被猫狗鼠一类发现,可见留在垃圾堆时间不长就被老太太捡走。其他垃圾堆发现的碎肉也大致如此。

18日上午万人清扫南京雪,白天晚上最低气温在零下2度,可见18日南京虽下雪,但应是小雪,不存在晚上大街小巷上有积雪情况,且18日晚起根本没下雪。垃圾堆是猫狗鼠晚上最活跃活动的地方。南大及其附近所拋碎肉均先后被发现,凌晨也就是黎明后拋的可能最大,以至碎肉并无猫狗鼠侵犯叼走情況。且那时巡查的联防队应最安静时。拋这么多处无人目击注意,凶犯身份应和多数早起人一样匆忙穿梭而过,很大程度骑着摩托车或开着公车或私人小面包车一路而去,沿途先后抛下碎肉的,正因为拋得显眼,可以认定凶犯抛东西时距离垃圾堆较远所拋。走路拋应走近垃圾桶或垃圾堆丟下。既然距离垃圾堆较远距离,必有交通工具,不便太接近垃圾堆抛。这与某处大街栏杆留有拋下的碎肉是一致的。凶犯必有交通工具。

碎尸2000块,并分好几处公然放在几个必然会被发现的地方,这样的处理方式,凶手不是在挑衅,而是更好的为了隐藏自己!事件必然引起市民恐慌,当局重视,那么结果就是能用的人全部用上去做排查工作,而凶手就安全了。那些碎肉无论切成多少片,抛在哪个地方,既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怀疑是人肉。因为每一包只有一斤两斤,还切成猪肉一样甚至渗有猪肉沫。但因为有了三个手指头,偏偏有人捡回家去。至少刁爱青未成为一般的失踪者。

问题是这个案件发生了这么多年,所辖公安局领导换了好几茬了,不在任期内的案件,有谁现在会接这个烫手案。估计最终成死案。二十年过去了,现在刁家也没强烈要求破案的愿望尤其沒有将刁案推波助浪的后人及帮手。靠网民是不行的。当年参与破案真正了解刁爱青资料不是退休也已退居二线之外。何况此案重启可能迁涉人太多,更可能事倍功半。如果有份量的人发话要破此案,也不是不可能。

为什么部分尸肉煮熟?我认为很可能是尸块已开始腐化。应当说凶手先将尸体分成几大块藏好,因碎尸时间过长,导致尸肉变质。冬天死尸三天以上应会变质变味,所以凶手煮肉煮头煮尸块。又因某意外,比如住所有人加入,或房租到期,所以匆忙拋尸已经碎的这么细了,如果条件允许,凶手完全可以延长时间,慢慢抛,或者抛到更远更隐蔽的地方。

我一直认为,刁爱青的死应与情杀密切相关。她的高中同学认为她很单纯,也没有密切的异性朋友。但刁爱青高中毕业后是不是也这样呢?我认为不是。落榜后的农村女高中生,落榜的失落,因读补习不得不吃住在准姐夫家,这种心灵的孤寂是一般人很难明白了。我猜想刁落榜后如果真打过假期工,稍有关爱的异性是很易让刁动心的,她需要有倾诉理解的对象,心灵更需慰藉。当然也可能不是打工认识的,而是同补习的某个同学,同样的经历同样的心境。因为,刁爱青遗物中的那张明信片,不让人浮想是不可能的:

没有落款,遗憾的是,也没有日期。明信片的画面是一张瓷器娃娃的照片,上面写着:

我曾经想象,凶手是不是就是那个人,因为这人与刁爱青的交接,最终有了那张明信片的情怀,结果是一方最终成了凶手,一方被残忍杀害。因为,九十年代中早期,大学生恋爱情况很多,但真正能自由恋爱走上婚姻殿堂的并不多。女大学生还是很受欢迎的。尤其从农村,普通职工家庭走出的男生,能娶上女大学生,哪怕是有长相极不起眼的有工作的女性,双职工家庭是最让人羡慕的。刁有无碰上这一情况呢?我记得大一时,一关糸特好的女同学曾请我陪她去参加一次相亲宴会。

这是1996年1月21日,22日《扬子江报》登出的认尸启事,可见21日前刁的尸块碎肉多数已找到,从网上所有资料,都没提到脚掌,这部位肌肉少,骨胳密,为什么未见?大排查这么短时间跨度广,重查南大附近,但离南大近四公里的水佐岗垃圾场,下水道都排查了,可见警方还是很认真的。南大及其附近的碎肉肯定是十八日晚以后拋的,准确一点说,应是19凌晨3点以后或4点以后拋的,也就是在老太太发现尸肉前1小时左右抛的。老太太轻易看到并捡回家,可见抛的碎肉在垃圾堆较显眼,不是在垃圾捅深处,很可能就丟在地上。但肯定沒被猫狗鼠一类发现,可见留在垃圾堆时间不长就被老太太捡走。其他垃圾堆发现的碎肉也大致如此。

18日上午万人清扫南京雪,白天晚上最低气温在零下2度,可见18日南京虽下雪,但应是小雪,不存在晚上大街小巷上有积雪情况,且18日晚起根本没下雪。垃圾堆是猫狗鼠晚上最活跃活动的地方。南大及其附近所拋碎肉均先后被发现,凌晨也就是黎明后拋的可能最大,以至碎肉并无猫狗鼠侵犯叼走情況。且那时巡查的联防队应最安静时。拋这么多处无人目击注意,凶犯身份应和多数早起人一样匆忙穿梭而过,很大程度骑着摩托车或开着公车或私人小面包车一路而去,沿途先后抛下碎肉的,扔在垃圾桶很显眼的位置,感觉太粗略了,和分尸时候的细致有点冲突,这正因为拋得显眼,可以认定凶犯抛东西时距离垃圾堆较远所拋。走路拋应走近垃圾桶或垃圾堆丟下。既然距离垃圾堆较远距离,必有交通工具,不便太接近垃圾堆抛。这与某处大街栏杆留有拋下的碎肉是一致的。凶犯必有交通工具。

碎尸2000块,并分好几处公然放在几个必然会被发现的地方,这样的处理方式,凶手不是在挑衅,而是更好的为了隐藏自己!事件必然引起市民恐慌,当局重视,那么结果就是能用的人全部用上去做排查工作,而凶手就安全了。

其实那些碎肉无论切成多少片,抛在哪个地方,既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怀疑是人肉。因为每一包只有一斤两斤,还切成猪肉一样甚至渗有猪肉沫。但因为有了三个手指头,偏偏有人捡回家去。至少刁爱青未成为一般的失踪者。

刁爱青的尸肉有冰冻痕迹,可见凶犯有冰箱或冰柜类。此人经济虽不宽裕,但也不属家境拮据一类。没有拋尸肉远郊也没埋入土中沉入江河中,可排除南京市近效农户作案可能。根据已有线索,虽已过二十多年年。重视再排查还是有可能破案的。

刁案到底是熟人还是陌生人作案?我偏向于熟人作案。那么要破案该从哪查起呢?我认为应从刁到准姐夫家住下开始读补习时查起。这个很重要。警方因刁被碎尸2000多且在南大及附近乱拋扰乱了视线。碎尸千百,剔骨断筋,拋尸肉于垃圾场加大街小巷,没有过人的爱恨的可能性太小了!

凶手状况一:南京本地人,95前后家庭人口少,很可能有老人一起居住,家庭为城镇商品粮(当年),企业职工或下岗经营餐饮业,有过当兵经历,当年年龄25至35岁,会驾驶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性格沉稳内向固执,特爱干净,家境一般,经常往返水佐岗至南大线路。身高1米68以上。长相一般。家庭住所近水佐岗,住所左右或对面邻居少或住户人丁少。当年家里养有猫或狗。还有一可能是:家无锄头类农具,有冰箱或冰柜,对野外郊区环境不熟。住所有棕棚床,存有过时的十多年前的大提包,爱干净,节俭,做事认真执著,压抑,与刁并不陌生。家人中有女人或老人,96年1月10日前的南京大学附近,哪种人哪个人是他(她)?这人现在一定还健康的活着!

凶手状況二:凶手为泰州姜堰人,当年曾经和刁爱青一起补习过,父亲有过当兵经历(或许父亲当年在南京市服役),曾多次去过南京,有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水佐岗,南大附近),熟悉南京市內环境。凶手当年为20至25岁,处理尸体时有一个帮手(或者其父)

凶手三:南大后所谓的熟人,还有一可能是非南大內部的人,而是常在南大附近活动的人,也许无业,也许小生意者,刁结识这种人,可能在书店,可能在其生意场所,也可能在校内某晚会舞会上,95年前后的南大,周末常有舞会,不少南大周边的男性青年混入,刁被这类人被害也有可能。我认为如果从分尸拋尸来看,这类所谓的熟人比校内人杀刁的可能性更大。比如从事小吃生意的,杀害刁后,一为毁尸灭迹,二唯利是图,刁身高1米65以上,还偏胖,而找到的尸肉骨加內脏只有30公斤多一点,可见还有部分是缺失的。而发现的尸肉碎成块如食用形,以至老太太会捡回家,猜测很大可能有部分碎肉及骨头已处理,比如当食用肉类用了。也许有了意外,才出现了抛出

估计最终成死案。二十二年过去了,现在刁家也没强烈要求破案的愿望尤其沒有将刁案推波助浪的后人及帮手,靠网民是不行的。当年参与破案真正了解刁爱青资料不是退休也已退居二线之外。何况此案重启可能迁涉人太多,更可能事倍功半,但关注此案的人定大有人在,只希望有一天可以有真相出现,慰藉一个消失二十多年的女大学生亡魂!

OK,关于南京爱青碎尸案图片和中国大案纪实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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