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图书室借阅制度和中小学图书室书刊资料借阅制度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图书室借阅制度以及中小学图书室书刊资料借阅制度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一、为加强对中小学图书室藏图书、音像资料等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二、学校图书室实行全开架或半开架借阅。
3、三、借书时请勿携带包、袋及个人所有书刊入书库。
4、四、书刊借阅前,请查看有无破损、缺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
5、五、教师借书应签名,并注明书名,借书日期。学生借书由班长统一办理借书记录(注明班级、姓名、书名、借书日期),办理完借阅手续后,方可持书离开。
6、六、借阅期间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中涂抹、撕剪、损毁、折角、圈点、眉批、划线等,如有人为损坏,一经发现可按照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7、七、借还手续须经图书室工作人员办理,任何读者不得自行办理。
8、八、借阅数量:教师每次借书不超过5本,学生每次借书不超过2本。
9、九、借阅期限:学生每次借阅时间不超过30天,如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累计时间不超过60天;教师借阅专业参考书,以半年为限,若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但累计时间不超过一年;非专业参考书,以30天为限,如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累计时间不超过60天。
10、十、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