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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中案(事情的走向越来越奇怪了)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强奸案中案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事情的走向越来越奇怪了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沸沸扬扬的“山西订婚强奸案”,最近又有了新进展。

男方妈妈曝出女方处女膜完整,双方并没有真正发生性关系。

然后又起诉女方,要求跟她结婚。

这两个奇怪的新闻,让我实在忍不住,决定好好跟大家聊聊这件事。

因为太有说头了。

整个事件里,充满了男女双方的防备、算计、误解、乌龙。

然后在双方笨拙的处理下,一步步走向了最糟糕的局面。

2023年1月30日,山西大同,两个年轻人相识了。

两人都在一个县城,是通过婚介所相亲认识的。

——故事的开头,非常平顺,毫不稀奇。

俩人经常一起逛街、吃饭,情意绵绵。

谈了3个月后,他们顺利地订了婚。

两家人一起吃了订婚宴,场面和谐融洽。

一天之后,这场恋情就忽然摘下甜美面具,露出可怕的狰狞。

而他们随之成为全网争论不休的话题,一个被判刑,一个被网暴。

按照当地传统,订婚第二天,女方家要办回门宴,请准女婿吃饭。

而事情从这一天开始,急转直下。

中午吃完饭后,小席和小慧一起去了他们的婚房。

一直到婚房的电梯里,还亲亲密密。

但是进了婚房,聊了一会后,状况来了。

小慧是个传统的女孩,觉得要结婚以后才能做这件事。

但是小席觉得咱俩都订婚了,彩礼也给你了,你就别……对吧。

小慧后来说,小席强行脱掉了她的衣服,摁住她的胳膊,跟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情绪激动地点火,烧了柜子和窗帘。

还跑出去喊“救命”,可是从14楼步行梯跑到13楼,又被小席强拽了回来。

——这些后来都成了断定小席强奸罪成立的有力证据。

小席当时肯定没想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严重。

他只是迫切地想把事情平息下来,不让小慧再闹了。

把跑出去的强行小慧抓回来,还抢走她的手机。

后来很多网友说小席是强奸犯,多坏多坏,应该死刑。

第一是观念有问题。

他以为咱俩订婚了,我彩礼也给了,你跟我亲亲密密来了婚房。

那就应该跟我上床,没有不乐意的道理。

在现代女性看来,这观念非常错误。

小席的第二个问题,是太笨了。

他既没看出来小慧对婚前性行为多么抗拒。

正常来说,一个男生想跟女朋友上床,肯定要先探询女孩的意愿。

如果发现对方非常抗拒,那就算了。

如果实在不甘心,那就想办法说服女孩。

如果实在没能说服,又一时昏头,强行发生了,而对方情绪又非常激动。

那肯定要道歉求饶、好话说尽,用尽一切办法让女孩消气啊。

而小席的做法,竟然是强行把跑掉的小慧拽回家,限制了她的自由,还抢走了她的手机!

她会觉得这个男人多么粗鲁、可怕、不可理喻。

再一想,这是要和她过一辈子的男人啊。

精心布置的温馨婚房,转眼间成了两人的噩梦

下午6点多,小席开车送小慧回家。

一直到小慧妈妈给女儿打电话,喊她回家吃饭。

结果小慧一接到妈妈的电话,立刻嚎啕大哭,说“我被席XX强暴了”。

一般来说,妈妈听说女儿被强暴了,那是不是得很急很气?

但是小慧妈的反应,也很……典型。

因为当天是女儿订婚的回门宴,家里有很多亲戚。

小慧妈害怕女儿大哭大闹,让别人听到了笑话。

自己直接上了小席的车,三个人来到了附近的一个驾校,开始聊这件事。

小慧妈的谈判思路,基本就是围绕着钱。

之前两家人商量好了,小席给小慧18.8万彩礼。

订婚时先给10万元和一枚金戒指。

头一天订婚仪式的时候,婚介所的媒人也到场,让双方签了《订婚收彩礼协议》。

也说好了,如果结婚前男方反悔,这10万钱彩礼和戒指,就不退了。

小席家早就准备好了婚房,就是出事儿那个。

买房和装修一共花了差不多40万。

小慧家之前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双方商量之后,就约定结婚一年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小慧的名字。

但是现在有了突发状况,小慧妈就重新提了要求。

回家跟你父母商量一下,你们把剩下的彩礼和首饰给了,然后去领结婚证,给小慧个名分。

实在拿不出彩礼钱的话,就先在房产证上加上小慧的名字,然后去领证。”

说天呐你女儿被强暴了,你居然急着让强奸犯给她个名分?!你脑子有病吧?!

但现实里,相当多父母可能都会这样选择。

已经订婚了、早晚的事、别让人笑话、他也是一时冲动、他平时都挺好的……

我真正疑惑的是,小慧当时竟然也没反对。

她几个小时前,刚刚经历了那样的伤害。

那些屈辱、愤怒和绝望都还完全没有化解,就要成为砝码,促使她尽早拿到男人彩礼和名分。

她是不是也觉得“事已至此,不管多愤怒委屈,也只能嫁给他了”?

她作为一个95后的女孩子,我觉得不应该。

当然,从她妈妈那么急切地要求男方给女儿一个名分,也可以猜到,小慧接受的教育是多么传统。

从小慧妈的表述看,她对“名分”非常有执念。

不知道是不是跟她自己离异的婚姻状态有关,她不断地强调“要给女儿一个名分”。

“我也不想怎么样,你给她个名分就行,有好日子就举行婚礼。”

其实她提的那些“早点给剩下的彩礼”“早点房产证加名字”之类的要求,都是为了“早点让女儿拿到名分”。

后来事情闹大后,很多网友认为她骗婚、骗彩礼。

小慧妈很可能只是想尽快把这个婚姻坐实。

毕竟男方已经把女儿内啥了,那可不能让他跑了。

补齐彩礼、房产证加名啥的,那都是双方早就说好的,对方迟早要给。

但是她出了一个大问题,就是操之过急了。

出事当天是5月2日,她要求小席5月4日就跟小慧领结婚证。

领证之前,要么补齐八万八的彩礼,要么房产证加名字。

这个时间安排,确实有点太急了。

说,“我和小慧发生那事了,她家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

明明说好了结婚一年以后加名字,怎么又非得现在加了?

这里面,应该有两个很大的误会。

第一,小席刚开始没有明确告诉他妈,自己是强行和小慧发生的关系,人家生气了,咱们要补偿。

所以小席妈第一反应是“怎么发生了关系,就要房产证加名?”,没道理啊。

第二,小慧妈是面对面跟小席沟通,于情于理也都说得挺清楚,所以小席能比较清晰地了解她的意思,也很容易接受。

但是小席妈,是通过儿子的转达,来了解小慧妈的意思。

儿子很可能说得不清不楚,让她既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

那边小慧妈已经等不及了,直接打电话给小席,问他商量好了没,并且电话录了音。

其中很关键的一句,是问小席“你强暴我们家闺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小席老老实实地回答,“嗯,是的”。

这后来也成了认定小席犯罪的一个证据。

当天小慧妈跟小席妈,也在电话里聊了。

这是一次非常重要、又非常失败的沟通。

也就是从这个电话开始,事情变得不可收拾。

当时小慧妈的态度是,“女儿一直哭,我也很心疼,但是我这边包容了,你们家也应该拿出一个态度来,为自己的错误道歉,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但是小席妈根本没有一点歉意,甚至还挺不高兴,“这都是正常的事儿,订婚了就不叫强暴”。

小慧妈又提了之前的要求——赶紧给彩礼或者房产证加名,然后领证。

小席妈则非常强硬,说咱们昨天不是刚签的协议,说好了明年再给。

小慧妈说之前是说的明年,但是现在“你孩子把事情做了”,就得承担责任,不管咋说,给我女儿个名分。

小席妈就是不松口,最后俩人谈崩了。

挂了电话,小慧妈一气之下就报了警。

警察随后给小席打电话,询问情况。

而到这里,小席妈还是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觉得反正两个人都订婚了,不是多大的事。

而小慧家虽然报了警,但还在为求和做努力。

第二天,小慧的哥哥去了男方家,还是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妹妹名字。

女方家当时本来已经把之前的报警撤销了。

后来发现男方家“理直气壮不打算解决”。

一气之下,小慧母女俩5月4日又直接跑去派出所报了案。

并提了要求,第二天中午12点之前必须领结婚证、房产证加名字。

其实早期警方的态度也是倾向于调解。

毕竟真判了刑,会影响小伙子一辈子。

所以刚开始,民警的态度也是让男方家人好好安抚一下女方——

“你们就赶快给人家写上名字,争取在我们立案之前把这事解决了。”

这时候,小席妈也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答应5月5日中午12点前,房产证给女方加名。

说是说了,写也写了,男方家最后就是没行动。

用民警的话说,男方父母“空许愿”,“只写了个保证书,没给女方加名”。

民警说起来还有点惋惜,“那小伙子其实挺好的”。

小席被刑拘后,一家人开始着急。

他妈妈为了证明儿子品格良好,还找了村里106个村民在联名信上签了字。

说女方骗婚,想在房产证上加名,没得逞就告男方强奸。

很多人也都是听了小席妈早期的单方面控诉,先入为主地觉得她好惨,觉得女孩是职业婚骗。

一直到现在,很多人还这么认为。

这个案子,在2023年12月25日,做了一审判决:

“小席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当地法院给出了比较明确的解释:

男方跟女方提出发生性关系时,遭到拒绝。

而男方不顾女方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女方情绪激动,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还逃出了房间。

他们的婚房在14楼,女方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

婚房里被拽掉和烧过的窗帘,小区里的监控,小慧妈的电话录音,小席的口供,小慧手臂的淤青……

而不管订没订婚、结没结婚,性关系都“不能违背妇女意愿”,这是常识。

所以法院的判决好像也挺有道理。

但当时大众基本都觉得,情况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了。

结果舆论刚要平息,小席妈又爆出一个关键信息。

小席在上诉状中称,他们那天只是“下体有接触,并未进入”。

而鉴定书也显示,送检的女方内裤、下体擦拭物上,没有检出小席的精斑成分。

上面说了,判决书写的是“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但是既然男方没有进入、女方处女膜完整,那这算“发生了性关系”吗?

有律师就认为,如果这样的话,男方应该属于强奸未遂。

这里面就涉及一个有点羞涩的法律知识。

就是强奸既遂和强奸未遂,怎么界定。

法律界有几种说法,有的认为性器官接触就是既遂,有的认为插入才算,有的说射精才算,有的说性满足就算。

那业内普遍比较认同的,还是插入说。

那如果小席当天并没有插入,可能就是强奸未遂。

虽然强奸未遂也可能是强奸罪,但量刑显然要更轻。

所以这个案子,二审可能还有得打。

小席妈说,她儿子是第一次跟女孩发生关系。

而小慧处女膜未破损,大概率也是第一次。

一个27岁的男孩和24岁的女孩,都是第一次发生关系。

很可能在这一次接触里,都没太搞清楚状况。

最后却为了这糊里糊涂的第一次,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

1月25日,小席家又开始起诉小慧,要求跟她结婚。

说小席“仍幻想能和女方喜结连理、共度余生”。

因为两个人订婚时的协议,是谁悔婚,彩礼就归对方。

现在彩礼在小慧手上,小席家直接要的话,估计有困难。

所以他们干脆直接起诉,要求结婚。

不过彩礼案子和强奸案子,也确实是两回事。

那边判强奸罪,不影响这边退彩礼。

小慧妈也说了,该退就退给他们,“不是咱的咱也不要”。

她说,女儿现在经常情绪失控,又哭又闹,说“再也不找对象了”。

而小席妈就算拿回彩礼,心里肯定也不会好受。

儿子被判强奸罪,面临牢狱之灾。

以后的婚姻和前程,都不好走了。

这一场折腾,双方家庭两败俱伤,代价真的都太大了。

本来挺好的一桩婚姻,到底是怎么走到今天的?

首先是小席的婚恋观错了。

其实他和小慧以前也经常去那个婚房。

据说小慧的发卡、袜子、化妆品,现在还留在那里。

但是小席并没有强迫小慧发生什么。

为啥订婚第二天,他就敢强迫了呢?

应该还是观念上,觉得订了婚给了钱,你就得由着我了。

他在内心深处,没有把女性当做跟他平等的人来尊重。

这是他最大的错。

第二,小慧妈的处理,操之过急。

女儿被强暴了,做妈妈的心急火燎地要彩礼、要房产,然后要把女儿嫁给“强奸犯”。

我也觉得小慧妈的处理太着急了。

一般的父母遇到这种事,可能会先把男孩大骂一顿。

然后和女儿一起冷静冷静,想清楚到底是继续和男方处,还是报警抓他。

还想继续处的话,就去找对方说事,不要考虑报警了。

想报警的话,就别琢磨着以后跟男方往下处了。

而小慧妈一边报警一边要彩礼,这本身就很荒谬。

出了事三天,就要拿到彩礼或者房产,就要领结婚证。

男方家本身就充满戒备,你上来就提这么急的要求,他们大概率是难以接受的。

第三,小席妈,不明理。

小席妈貌似很长时间里,都没搞清状况。

明明是她儿子强暴了人家女孩,有错在先。

她却总觉得是对方借着发生关系,讹诈她的钱和房。

所以在本该好好道歉、安抚女孩的时候,她表现出了不该有的强硬。

小慧妈早期是想商量着解决这件事的。

后来是看小席妈“不好好说话,不解决问题”,才赌着气报了警。

而警方都要立案了,小席妈依然拎不清,依然舍不得房产证上给女孩加名。

导致最后调解失败,警方立案,儿子被判了强奸罪。

你看这整件事,本来双方都是想往好了相处的。

但是因为谁都不想吃亏,都满怀警惕戒备。

你错一步她错一步,最后一步一步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一点亏都不想吃的人,最后吃了最大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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