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翟曼霞案件始末,以及女流氓翟曼霞被判死刑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1983年,年仅25岁的“女流氓”翟曼霞被押到刑场等待枪决,就在枪响的前一刻,她突然声嘶力竭地仰首高喊:“我是无辜的,性是自由的!”,就是伴随着这充满勇气的话语,美丽灿烂的生命就此停格。
2、1978年10月,知青上山下乡的运动结束后,大量下乡知青回到城市。
3、然而,由于城市无法立即为这么多人安排工作岗位,许多年轻人陷入了失业的境地,成为了无业游民。这种现象的出现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4、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一些无业游民开始模仿电影院中播放的黑帮电影中的角色形象。
5、白天,他们聚集在街头,晚上组织团体骚乱,甚至用所谓的“保护费”来敲诈勒索。这些年轻人逐渐被人们称为“流氓”,成为城市中的社会问题。
6、这种行为在1979年我国刑法中被定义为一种罪行,但该法规规定非常笼统,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7、刑法中描述这一罪行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
8、由于其主观性过强,这一罪名最终被废除,在施行的近十年中也引发了许多争议。
9、翟满霞是一位因涉嫌流氓罪被判死刑的女子。
10、翟曼霞来自一个商人家庭,由于父母经商需长期居住海外,在国外接受的是西方文化教育,因此对西方文化有着较高的认同感。
11、然而当她再次回到祖国居住时,发现一切都与她熟悉的西方世界大相径庭,她与周围的人和环境格格不入。
12、在这种环境下,女性穿着暴露或烫染大波浪的发型都成为了危险的举动。
13、翟曼霞从小就酷爱阅读外国的爱情小说和观看电影,对电影中金发女郎的打扮非常向往。
14、因此,她穿上了美丽的短裙,烫染大波浪发型,喜欢港台和欧美的浓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她显得与众不同,成为了人们关注的对象。
15、当时,大家的思想观念都较为保守,翟曼霞的举动在人们看来属于不检点的行为,是对风俗的伤害。
16、翟曼霞本身对游泳非常热爱,在1983年的一个平凡白天,25岁的她看到了一条美丽的小河,兴致勃勃地脱光衣物跳入河中,想要在清澈的河水中游泳和泡澡,体验大自然的感受。
17、由于她当时身着性感泳衣,引起了围观人群的惊讶和指责。一位守旧的老妇人无法容忍,高声指责她:“你这个无耻的妖精,又在勾引男人!”
18、翟曼霞毫不畏惧地回应道:“你应该好好管教你家的男人,别让我夺走他的心。看看你那身材,男人见了都没兴趣!”
19、对于翟曼霞的回应,她毫不在意,反而愤怒地说:“脱光了游泳又有什么不正常?我还同时交往过18个男朋友呢。”然而,这句话竟然导致翟曼霞被判处死刑。
20、即使放到现在,这种言论仍然很少见。尽管1983年已经是改革开放初期的阶段,但这种开放度还是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接受范围。
21、愤怒的老妇人匆忙报案,声称有人在公然行为不检点。警察很快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22、经过调查,才发现翟曼霞早在16岁就开始谈恋爱,并且先后交往过18个男朋友。对此,翟曼霞并没有否认,并认为自己交往多少男友是自己的自由。
23、然而,在当时这被视作一种严重的作风问题。因为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甚至在家里开个舞会都可能被抓走判刑,更不用说交往18个男友了。
24、警察开口说:“根据对你身边人的了解,你的行为已经违法,可能会判处枪决。”
25、翟曼霞听到这样的话,顿时失去了理智:“我又没有影响其他人,为什么要我去死?这根本没有任何道理可言。”
26、1983年7月25日,年仅25岁的翟曼霞被执行死刑。在刑场上,她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解释。她认为,女性不论是穿衣还是恋爱,都应该是自由的,不应该受到他人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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