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田园什么工程和技术的核心目的是控制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过量使用
1.生态农业法:有机肥料和无有机肥结合种植,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保持土壤的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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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肥一体化技术:利用灌溉系统进行肥料施用,实现水肥一体化,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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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秸秆还田技术:秸秆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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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肥覆盖技术:作物收获后,种植一些绿色植物,覆盖在土壤上,保持土壤湿润,增加土壤养分,防止土壤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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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壤改良技术:利用生物肥料、有机肥、复合肥料等,改善土壤,提高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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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精准施肥技术:根据作物的生长期和需要,科学合理施肥,减少浪费,提高肥料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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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灌溉技术:采用滴灌、喷灌等灌溉方式,减少水资源浪费,提高灌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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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业机械化技术:利用农业机械化设备进行作业,提高作业效率,减少劳动力使用,降低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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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科学栽培技术:根据土壤、气候、作物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栽培计划,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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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防治技术:利用天敌、微生物等生物资源防治病虫害,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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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清洁田园"活动推广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
一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进一步加大测土配方技术推广力度,利用现有测土配方技术开展测肥试验,让群众测土配方技术看得见摸得着,引导农民科学施肥。
根据作物所需施肥规律、土壤供给性能和施肥效果,在合理使用有机肥的基础上,适时合理使用氮、磷、钾肥料的量,补充作物所需的营养元素。通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减少化肥使用量,减少化肥面源污染,实现农作物稳定增产。
目前,八步区在示范区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达2576亩,应用率达92%。
二是推广应用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
通过推广,将蔬菜和废弃物作为堆肥,再用菌剂和粪便等发酵成为无害化肥,再回到菜地,既缓解了废弃物对农业环境的污染,又能变废为宝,实现农作物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实现了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了化肥使用量。提高土壤的保肥保水能力,实现农作物的稳定增产。
目前,八步区在示范区推广秸秆还田、蔬菜废弃物还田面积2128亩,推广率76%。
第三,绿色病虫害预防?抑制技术的普及应用。
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
推广“三诱”(诱虫灯、黄色诱虫板、性诱剂)技术,在田间设置太阳能诱虫灯、吊色诱黄板、性诱虫收集瓶,集中诱杀害虫,减少虫源基数,降低害虫发生强度。
结合除螨、除天敌、生物农药防治等环保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
高毒?全面禁止使用农药残留,低毒?推广低残留农药和替代农药,减少农药残留和污染,实现农作物的稳定增产。
目前,八步区已在示范区推广绿色病虫害防控技术面积2380亩,普及率达到85%,累计安装太阳能频振杀虫灯48盏。
四是推广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技术。
随着水稻免耕技术的推广,格按照水稻水气平衡种植法的技术要求,对水稻水气平衡种植法进行试验。
水气平衡栽培技术的普及改善了水稻的生长土壤环境,实现了水气和养分的均衡供给,促进了根系的生长,减少了倒伏,病虫害也减少了。同时,有效节约了水资源,提高了水稻单体生产效率,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仁义镇三联村高田垌、大宁镇忠福村三鹤寨两个示范区以水稻种植为主,示范区水稻水肥平衡栽培技术应用面积648亩,水稻种植率达81%。
五是突出富硒农产品基地建设,突出绿肥示范种植。
贺街镇双瑞村大洲寨20亩淮山、100亩水稻、10亩马蹄通过喷洒试验,这些作物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通过多方协调引进绿肥种子20.5吨。其中,红花种子8.5吨,油菜绿肥种子12吨,已全部运到示范点播种完毕。
清洁田园什么工程和技术的核心目的是控制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过量使用
十。
田园清洁十大工程和技术的核心目的是控制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过度使用,减少流失量,提高利用率,从根本上减少农业废弃物的产生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
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应。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城市建成区以外的乡镇、村屯、农林场。
在前款规定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清洁乡村活动应当遵循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多元投入、奖惩结合、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清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乡村清洁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清洁乡村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从各自的职责进行关于村庄清扫的工作。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村容村貌等清洁乡村活动。
农林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农林场的清扫活动,其他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扫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乡村环境卫生的义务,有权制止、申诉、举报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检查、考核等方式,对清洁乡村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环卫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卫生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农村环卫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环卫专用设施和设备必须做好准备。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庄建设沼气池等设施,综合处理村庄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生产、生活废弃物。
第十条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环卫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强制性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由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村卫生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农村环卫设施的运营、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这是必须的。
村民委员会指定工作人员对公共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乡村环卫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擅自拆除、关闭或者擅自改变公共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环卫设施的用途。
第三章乡村清洁规范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和完善乡村清洁村规民约,将以下事项纳入村规民约内容。
(一)环卫工人的雇佣、保洁费的筹集和使用;
(二)村民清扫修整自家庭院,房前屋后卫生行为规范;
(三)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理规范;
(4)遵守村公共卫生行为规范。
(5)爱护村庄清洁设施行为规范;
(六)村庄清洁违反村规民约的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按照谁受益谁收费的原则和村规民约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保洁费用。
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本村屯的日常卫生保洁。
县级人民政府对村庄日常卫生保洁给予适当补助。
保洁费应专款专用,其征收和使用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面积、居住人口等实际情况,在征求村民委员会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保洁员的配备比例。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均衡安排环卫工人配备比例。
保洁员受雇于村委员会或村小组。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按照约定向保洁员支付劳务报酬,并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清洁工的职责如下。
(一)村庄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2)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
(三)乡村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
(四)协助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征收保洁费;
(五)乡村清洁日常宣传教育;
(六)制止和举报影响村庄环境卫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