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清洁剂配方技术规范
1. 清洁性能
1.1 去污能力
商用清洁剂应具备高效去污能力,能够彻底清洁各类表面污渍,包括油渍、锈渍、色素等。配方中应含有去污活性剂,以提高清洁效果。
1.2 抗菌性能
为了防止细菌滋生,商用清洁剂需具备抗菌性能。其配方中应含有抗菌剂,可有效杀死或抑制细菌的生长。
1.3 抗污渍性能
商用清洁剂应具备良好的抗污渍性能,防止油渍、水渍等再次污染清洁表面。配方中应含有抗水渍和油渍的成分。
2. 安全性
2.1 无毒无害
商用清洁剂应无毒无害,不含有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其配方应安全可靠,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2 皮肤刺激性
商用清洁剂不能对皮肤产生刺激,使用时应避免皮肤直接接触。配方中应不含刺激性成分,确保使用安全。
2.3 存放稳定性
商用清洁剂应具有良好的存放稳定性,在长时间存放过程中不易变质、分层或沉淀。其配方中应含有稳定剂,以确保产品质量。
3. 环保性
3.1 生物降解性
商用清洁剂应具备生物降解性,在使用后能够被微生物分解为无害物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其配方中应含有可生物降解的成分。
3.2 低VOC排放
商用清洁剂在使用过程中应低VOC排放,减少对室内空气的污染。其配方中应不含或少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3.3 包装可回收性
商用清洁剂的包装材料应具有可回收性,方便废弃后进行回收处理,减少对环境的负担。建议使用可回收的包装材料。
4. 使用便利性
4.1 易混合性
商用清洁剂应易于混合,使用前只需简单搅拌即可,方便快捷。其配方中各成分应具有良好的相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