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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批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燕京啤酒批发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燕京啤酒批发以及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本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上半年,公司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化解面临的经营压力,适应消费升级,拓展经营思路,产品品质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

2018年1-6月份,公司实现啤酒销量259.57万千升,其中燕京主品牌销量182.74万千升,“1+3”品牌销量238.80万千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7,472.88万元,同比增长0.57%,实现利润70,806万元,同比增长1.0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666.33万元,同比增长3.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772.16万元,同比增长30.98%。

公司始终坚持“以全优的质量取信于民,以独特的风味取悦于民,以诚挚的态度服务于民”的质量宗旨,弘扬工匠精神,全面推动质量体系建设和完善。公司在新产品研发、产品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建立了较完善的控制体系,准确把握消费形势和市场变化趋势,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好的啤酒,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达标,把工匠精神和科技创新完美结合,运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改造升级产品品质、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管控质量、提升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口感更出色的高品质、可信赖的绿色健康产品。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公司在原材料、酵母菌种、生产设备、酿造用水的使用上均坚持国际标准,清爽型啤酒、鲜啤酒、纯生啤酒的风味持续优化。

上半年,公司以北京市场推广的新品“燕京帝道”为代表,一方面适应与迎合年轻消费者群体,更加关注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另一方面致力于推动个性化、高端化啤酒的发展,适应啤酒品质和品味消费升级的趋势。

品牌是产品质量的充分体现,是企业形象的象征。公司致力于把燕京啤酒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知名品牌。在品牌建设上,公司坚持突出主导品牌,逐步向燕京主导品牌靠拢。

报告期内,公司科学选择不同媒体,进一步丰富了传播途径,进行全方位的品牌推广;继续冠名赞助中国足协杯,并成为2019年篮球世界杯全球合作伙伴,体育营销得以深化;成功举办燕京啤酒文化节、赞助2018-2020年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品牌管理和建设的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据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BrandLab)发布的2018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报告》显示,燕京啤酒以1106.65亿元位列2018年中国500最具有价值品牌榜第41名,价值同比增长12.9%,燕京啤酒及子品牌价值总计为1458.13亿元。

2018年上半年,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公司在实现卓越现场管理、坚持打造“智慧燕京”、继续推动财务业务一体化进程、提高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管理、污染防治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有序推进,各项管控力度不断增强。公司综合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实现可持续发展。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公告编号:2018-15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5人,分别为: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邓连成、戴永全、丁广学、张海峰、李光俊、杨毅、吴培、李兴山、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零捌佰万元整。以上授信无担保,期限一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叁仟万元整。以上授信无担保,期限一年。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任期一年。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要求,通过查验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董事会认为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赵晓东因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1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于2018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会议决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批发食品添加剂CO2”,章程修改情况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修订预案,待股东大会批准)于2018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另行通知。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公告编号:2018-16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分别为:王金泉、宋玉梅、周洪年。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泉先生主持。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批发食品添加剂CO2”。章程修改情况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公告编号:2018-17

关于燕京啤酒批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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