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市人民政府、省市纪委监委各位领导:大家好!
我是本案原告湖南省欧林燃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斌(女)关于邵东黄桥造纸厂、黄桥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4月20日,邵东市人民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邵东黄桥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在环保局名下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补贴款75万元,(2021)湘0521执保106号,并购买了财产保全险。
2022年4月2日,邵东市人民法院继续冻结了被执行人邵东黄桥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在邵东市环保局名下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补贴款75万元,法院栽定书已生效。
2022年10月9日,邵东市人民法院向邵东市环保局发送了付款“通知书”(2022)湘0521执恢454号,根据通知书的内容,邵东市环保局在15天之内并没有向邵东市人民法院提出任何异议,但又拒绝付款。
2022年11月17日下午,邵东市环保局在红网上回复了我上次的发贴,环保局说该资金一直冻结未拨付,账户上是零账户,没有侵占我的财产……
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黄桥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在环保局名下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补贴款到哪里去了?我买了财产保全险的钱就这样不翼而飞了,难道这不是侵占我的财产吗?此种行径,天理难容!
根据法律法规,被执行人、执行单位末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双倍支付迟延履行金。而且,如果被执行人、执行单位隐瞒、隐藏、转移、毁损、侵占百姓的财产,致使人民法院判决、栽定无法执行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邵疫情期间,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我们的生活非常困难,负债累累。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恳求英明的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位领导关注、调查核实此事,追查到底,铲除毒瘤,为民做主。
此致敬礼
申请人:李东方
申请人:刘斌
申请人:湖南省欧林燃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