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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2014年12月由国务院批准设立。2015 年4月8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4月21日天津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运行,是全国第二批、北方第一个自贸试验区。2018年5月4日,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再次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赋能。

天津自贸试验区将重点实施行政管理、投资、贸易、金融和引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五个方面的试点内容。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实行审、管职能分离,建立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设适应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要求和贸易投资便利化需求的服务体系。

2.扩大投资领域开放。加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减少对境外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权比例、数量配额等准入限制。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3.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深化国际大宗商品交易、期货保税交割、跨境电子商务等改革试点。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航运要素集聚,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服务模式。

4.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在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自由贸易账户,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实施租赁业政策创新,设立中国天津租赁平台和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租赁业发展政策环境。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5.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增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构筑服务区域发展的科技创新和人才高地。完善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发挥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作用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作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按照国务院批复,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规划面积119.9平方公里(包括16.96平方公里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约占天津区域面积的1%。包括三个片区:

国务院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天津机场片区面积43.1平方公里,这里是天津先进制造业和研发转化的重要集聚区,民用航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产业已形成优势,是中国华北地区重要的航空货运中心。未来,这一区域将依托雄厚的产业基础和空港优势,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端制造业和研发设计、航空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亚洲飞机制造维修中心和中国北方航空物流中心。

天津港东疆片区面积30平方公里,这里是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未来,这一区域将依托港口优势,重点发展航运物流、国际贸易、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面积46.8平方公里,这里是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集聚区、滨海新区城市核心区。未来,这一区域将依托完善的城市功能、优越的商务环境,重点发展金融创新、总部经济、跨境电子商务、科技信息服务、文化传媒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努力打造中国北方金融创新中心。

为进一步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的深度和广度,为国家贡献更多改革试点经验,2021年4月天津市出台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高新区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新生态城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决定在天津滨海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自贸试验区的两个联动创新区。其中:

滨海高新区联动创新区总面积32.6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经济服务业。这一区域的战略定位是:加快建设“中国信创谷”、京津冀“细胞谷”和滨海科技城,打造世界一流产业创新中心核心引领区,成为现代产业集聚、要素高效流动、营商环境优良、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高质量联动创新区。

中新生态城联动创新区总面积3.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文化健康旅游产业、绿色产业。这一区域的战略定位是:加快打造面向东盟地区的自贸服务平台、面向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标杆、面向京津冀的现代康养和亲海旅游目的地,成为现代产业集聚、要素高效流动、营商环境优良、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高质量联动创新区。

根据国家批复的总体方案、深改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是: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2020年11月,天津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首创性”制度创新。建设国内国际经济双向循环的重要资源要素配置枢纽、京津冀现代产业集聚区、中日韩自贸区战略先导区,打造世界一流自由贸易园区。对标国际一流自由贸易港(区)和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构建投资、贸易、金融、人员、数据、运输等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制度政策体系。推动自贸试验区扩区。推进综合保税区功能升级,大力发展离岸贸易、保税研发、汽车贸易、保税维修等国际贸易业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产业基金等供应链金融,加快建设东疆世界级融资租赁聚集区。深化金融综合监管,推动开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离岸、跨境等金融创新业务。

为高标准抓好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天津市建立了领导小组+自贸试验区管委会“1办1局3片区”的管理架构。成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贸试验区整体改革工作,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改革的重大事项。设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协调、推动落实各项改革创新措施。管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立全国首个专司制度创新的法定机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围绕创新发展需求,强化顶层设计,专司制度创新,策划产业导引,培育改革试点,推广经验复制。

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所在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和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行使对自贸试验区相应片区的管理职能,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分别加挂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片区、天津机场片区、天津港东疆片区管理局牌子。两个联动创新区所在的滨海高新区管委会、中新生态城管委会设立专门的自贸工作机构,负责推动本区域内联动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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