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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正式发布实施实施

记者从嘉兴海事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处置船舶污染水域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及其造成损害,日前,《嘉兴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发布实施,据悉,《预案》旨在建立和健全嘉兴辖区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未雨绸缪“把脉”危管防污监管,拧紧水上交通安全“发条”。

“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是安全生产链上的重要一环,防患未然是关键。”嘉兴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预案》充分遵循预防为主,科学决策,平战结合、快速高效原则,适用于嘉兴市海域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分为监控预警、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多个内容,重点对船舶污染事故定义、监测与预警、事故分级标准等方面予以明确,并对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做出规定。

嘉兴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正式发布实施实施

当前,随着嘉兴港快速发展带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船舶大型化、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密集化的趋势逐渐显现,海事机构安全监管应更加专业化。“为此,《预案》明确提出成立专家咨询机构,由航海、消防、医疗卫生、石化、环保、海洋、气象、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市海上船舶污染应急专家组,负责提供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以便为我市海上船舶污染物监管‘问诊把脉’。”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辖区水域环境安全,去年3月至11月底,我市集中开展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推进辖区海上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而该《预案》发布实施也让这一工作迈向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市海上船舶污染物监管,我市形成了市领导牵头、各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嘉兴港区、平湖市、海盐县等属地政府也参与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做好本辖区海域可能受到污染损害的渔业捕捞、水产养殖、旅游区等资源防护工作。”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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