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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以下简称《公报》)开放了二胎政策。从舆情看,对此次计划生育政策的改变,虽也有调侃、自嘲和吐槽之声,但基调基本上还是正面的、积极的。那么该政策对中国的未来将会有何种意义?
作者|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唐钧
我国人口老龄化有多严重?
按照《公报》的叙事逻辑,讨论这个问题,恐怕还须从人口老龄化谈起。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加速,近年来,每年大约有1000万人迈过法定的以60周岁为标准的老龄门槛。据预测,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峰值将在在2035—2050年之间出现(具体的时间在学界、政界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据预测,按照迄今为止被“计划”的生育态势,届时中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将要达到35%,65岁及以上的人口将要达到25%。
说起人口老龄化,世人会把视线聚焦于老年人群规模的不断扩大。然而,实际上对于人口老龄化,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影响因素,那就是新生婴儿的减少。这一增一减,同时从两个方面加快了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所以,国际上有个说法,称其为“少子老龄化”。
一般认为,符合自然更替水平的总和生育率应该是2.1,而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一直低于这个水平,而目前已低达1.4—1.6(各种说法不同)。所以,“全面放开二胎”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政策改变。
可以想见,从现在到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出现,至少还有20年的时间。如果“全面放开二胎”新政能够很快得到落实,那2016年生人,届时已经20岁。即使囿于种种原因,政策全面落实还需要2—4年,那2018—2020年生人,届时也已满16—18岁,成为劳动年龄人口。这将大大缓和因老龄化而可能导致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全面放开二胎”是否有显著效果?
然而,“全面放开二胎”新政能否达到提高人口出生率从而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的目标,我们也许还不能过于乐观。据人口学专家披露,2013年,中共十八三中全会出台了“单独二胎”政策,按当时的测算,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妇应该有1000万对。专家们估计,最终可能会有200—300万对夫妇提出申请。但是结果申请者只有150万对,仅为12%左右。现在“全面放开二胎”,据说适龄的妇女有1亿,但究竟申请生二胎的会有多少?恐怕更是很难估计。
在网上搜到由“维基百科”提供的2013年世界各国总和生育率的“排位表”,发现在提供数据的224个国家中,东亚7个国家和地区居然排在倒数的TOP7,俨然形成一个全球生育率的最低谷。其中,日本1.39,韩国1.21,新加坡1.11,中国1.18(官方说法是1.8,学界的看法是1.4—1.6),香港1.11,台湾1.06,澳门0.93。在这7个国家和地区中,除了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其他国家并没有类似的政策。这说明,导致一个国家或地区总和生育率超低的原因,除了计划生育以外,应该还有其他或许更重要的影响因素。
实际上,一般而言,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富裕起来时,人们的生育意愿却会随之下降。这样的发展态势,在世界各国几乎都如出一辙,中国自然也不能例外。所以,当中国社会富裕起来后,人们的生育意愿也同样会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计划生育所起的作用是推波助澜,虽然有时甚至是为“政绩”而无事生非、火上加油,尤其是在上个世纪末计生工作被冠以“要命”的那个年代。
根据对世界各国人口状况及发展趋势的观察,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富裕起来之后,其“少子化”的过程似乎会经历4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关键词是“不敢生”;第二阶段,关键词是“不想生”;第三阶段,关键词是“想生而生不出来了”。
“全面放开二胎”的新政最终会引导多少符合条件的妇女生育第二胎?这是一道难题。因为30多年来一直有“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军令状”罩着,中国的生育问题乃至人口问题显然都是“灰箱”,一时间也难以估计我们目前到底处于上述哪个阶段。
中国社会贫富差距巨大,加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在以不同的地缘、业缘和社会阶层、社会身份而划分的人群中,生育意愿也会千差万别。当然,总体而言,我们希望中国目前还是处于第一阶段,最多已经进入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交界点。若这样,就还有挽回的余地。
要指出的是,此前人口专家2013年对放开“单独二胎”的政策后果的估计,误差就较大。此次新政出台一天之后,在网上又有专家作出预测,说大概会有300—800万对夫妇愿意生二胎,取中间值就是500万。如果加上原本每年出生的1700万新生儿,那么总数就会达到2200万。
但是,得出这个数字的基础数据是这两年“单独二胎”的生育情况,而这1000万符合条件的夫妇,因为涉及独生子女,应该大多是城市居民。全面放开后的1亿,可能80—90%的社会身份都是农村居民了?所以,现在预测的结果会有几分应验还很难说。当然,“全面放开”这可能已经晚了的一步终究要跨出去,希望能够平稳过度。
思考:计划生育的废存去留
“全面放开二胎”新政的出台,导致近年来屡遭诟病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否还会继续下去也成为一个公众热议的话题。但是,五中全会对此的表态是明确的,“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依然在《公报》中固守着一块阵地。
30多年来,我们已经习惯地把计划生育与“少生”、“独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但是,我们能不能脑洞大开地想一想,对生育的计划,其本意应该是:孩子生的过多时就要倡导少生,而生的过少时就要倡导多生。现在我们要做的事情应该是后者,只有这样,才能如公报所述“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如今计划生育政策的当务之急,恐怕是要使从“节制生育”走向“鼓励生育”。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二胎的“社会抚养费”就师出无名了,这个挂着“社会抚养”的招牌实质是“罚款”的“行政收费”应该可以寿终正寝了。
如前所述,国人的生育意愿实际上已经不可避免地受到诸多社会经济问题的挤压。近年来,国外常有人嘲笑中国人“拼命赚钱不顾家庭”,但事实真相是这样的:中国的工薪阶层劳动报酬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之所以小日子过得似乎还不错,是因为夫妻双方都在日以继夜地辛勤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维持一个家庭正常的生活支出。因此,夫妻双方如果要腾出一个人,不管是“专职妈妈”还是“专职奶爸”,去专司生育和培养孩子,而把挣钱养家的重担完全交给另一个人,这对于中国普通居民家庭来说,也许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有点奢侈。
至于国家和社会,在“全面放开二胎”之后,可能还需要使与各种家庭福利和儿童福利配套的制度安排跟上去,这样才能使提高生育率的政策动机奏效。对于180度大转弯的“完全放开二胎”新政,全国人民都将有个适应的过程。尤其是卫计委的官员,千万不要把“放开”当作一种恩赐。
新政出台翌日,最早在媒体上见到的就是官员的“四关说”:中央决定—国务院意见+人大常委批准—地方实施方案报批—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尤其是其中的一个很“标题党”的说法:在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属违法,仍需按规定进行罚款,这使人看了非常不是滋味。幸而马上有湖南省的表态:“今起生二孩者不罚”。接下来,又传来“全面二孩预计明年一季度落地”,“法律修改后第二天生的孩子都不违法”,这才令人喘过一口气。因为,即使当天就响应国家号召而且成功播种,预产期也要到2016年的第二季度。如此算来,到二胎诞生时,已经来不及“被违法”和“被罚款”了。
当然,在本文中我们反复强调,“放开”新政能否使生育率就此普遍上升,其实还有待观察。更大的可能是,会在近几年出现的“报复性反弹”,但随后便会一切归于平静。如前所述,就目前中国普通居民家庭的收入水平而言,要养育两个孩子,负担着实不轻。因此,今后计划生育的工作方式,应该不再是一种以罚款等强制手段为后盾的“指令性的计划”,而是以帮助居民家庭解决生育和养成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加上适当社会福利为手段的“指导性计划”。
按照美、英、法等发达国家的情况看,生育率的回升,其实是在一种“爱生不生”的自愿选择的背景下,得以凸显的。这就是:愿意生的可以多生,但选择少生甚至不生也是个人和家庭的自由。然而,一旦孩子出生了,就不再仅仅是个人和家庭的事情,国家和社会就有关心和爱护的责任,要用可行的社会福利制度确保他们健康地成长。
近年来,因为留守儿童乃至其他困境儿童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学界讨论得比较多的一个问题是儿童福利。在讨论中发现,中国居然没有一个起码能够自圆其说的儿童福利制度。所以,针对家庭和儿童的社会服务必须跟上,不然的话,“全面放开二胎”可能又会给中国社会带来另一种问题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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