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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保税区环保局(分局):

2008年,我市围绕污染物减排、“811”新三年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市建设等中心工作,全面开展了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省“飞行监测”行动、市“绿剑”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等一系列重大执法任务,依法严肃查处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保持了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据统计,200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44件,罚款总额达5790.3万元,名列全省前茅,其中北仑、鄞州、慈溪、余姚、镇海、宁海等地的执法力度走在全市前列。

目前,我局对各县(市)、区2008年度环境监察工作目标完成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评比。为肯定成绩、鼓舞士气,打好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攻坚战,现决定对2008年度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请各地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先进单位

最佳大队:北仑区环境监察大队

先进大队:宁海县环境监察大队

优胜大队:鄞州区环境监察大队

行政执法进步奖: 宁波国家高新区环保局

2008年度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信访红旗单位:镇海区环境监察大队

二、先进个人

环境监察标兵:陈韵(支队)、郑忠(江北)、陈卫国(鄞州)、戴德荣(北仑)、陈启昂(余姚)、姚照明(象山)、陈斌(奉化)、陆国辉(高新区)

排污收费标兵:胡雄(支队)、楼协军(海曙)、张乐琴(北仑)

信访先进个人:吴方民(支队)、陆子川(江东)、石建军(鄞州)、马存国(象山)

事故应急先进:徐洲洲(支队)、叶林(镇海)、邹松孟(慈溪)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工作,努力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为我市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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