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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有关意见

一、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的情形,且“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小编注:超标是前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二、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小编注:比如6楼是居住层,5楼无论如何都是不能作为餐饮)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由环保部门为监督管理部门,则地方环保部门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解释二:

关于租赁住宅楼从事餐饮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政法[2017]2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建设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有关问题的请示》(粤环报〔2016〕109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意见(见附件),函复如下:

一、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中的“建设项目”。因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产生环境噪声、油烟等污染的,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11月27日作出的《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2号)现行有效,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同类案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三、关于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环境保护部之前所做规定与本复函不一致的,按本复函执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公民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应当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复函》(环办函〔2009〕1220号)同时废止。

特此函复。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有关问题意见的复函》(法办函〔2017〕86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31日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4月1日印发

解释三:

关于饮食业单位排气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

环函[2005]225号

吉林省环境保护局:

餐饮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有关意见

你局《关于火锅店外排气体是否界定为饮食业油烟问题请示的函》(吉环函〔2005〕4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饮食业排放油烟应按照国家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排放标准)的规定进行控制。排放标准规定的油烟排放浓度限值及采样分析方法,适用于对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饮食业单位排放含油烟气体的控制;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视同超标排放,不需进行排放浓度监测。(小编注:不需进行监测的要求与部长信箱回复有冲突,以最新的部长信箱要求为准)二、饮食业油烟是多种成分的混合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采样分析方法是一种非特异性监测方法,该方法不宜作为判断气体成分中是否含有油烟的定性分析方法。

三、火锅使用时排出的气体成分与其使用的汤料成分和加工食物的种类有直接关系。火锅汤料的主要成分是水和调味料,火锅汤料沸腾时的温度接近水的沸点,低于采用烹炒等方法加工食物时的温度。鉴此,火锅使用时排出的气体以水蒸气为主,并可能含有调味料和食物中的挥发性成分,与食物高温烹炒过程中产生的含油烟气体成分有较大差别。

因此,若火锅店未采用烹炒、烧烤和油炸等方法加工食品,则不宜将其排气定性为含油烟气体。

二○○五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饮食业 排放标准 复函

解释四:

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复函环函[2006]395号

天津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请示》(津环保固〔2006〕19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关于“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的规定,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行业的活动属于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其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属于生活垃圾范畴;其处理处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污控 餐厨垃圾 废弃食用油脂

复函抄送: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中国环科院,国家环保总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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